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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巾帼绽芳华!我校校友佘京晏荣获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日期:2026-09-26    浏览量: 次    作者:

巾帼不负韶华,实干绽放荣光。近日,四川省三八红旗手评选结果正式揭晓,我校校友佘京晏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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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载从检路,她初心不改、温情履职;跨岗位深耕实干,守护少年、心系民生、传递法治温度。这份省级荣誉,是对她深耕司法一线、践行巾帼担当的高度肯定,更是乐师学子弘毅自强、笃学践行的生动缩影。

二十载坚守,逐光法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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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京晏,中共党员,我校00级旅游管理专业校友,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四级高级检察官,现任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怀揣着对法律的敬畏、对正义的追求,佘京晏走进检察机关,一晃已是二十年。从业以来,她历经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多个岗位,岗位不断变换,职责不断更新,但她的初心与使命始终坚定不移。

从严治检守初心,以暖履职护民安

司法有温度,民生有暖意。工作中,佘京晏始终聚焦“检护民生”,重点守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

从检以来,她屡获国家、省、市各级表彰,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累计指导办理十余件国家级、省级优秀及典型案例,用实干与坚守诠释新时代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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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检一线到民行检察岗位,她初心不改、勇挑重担。在未检岗位,她亮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助力打造 “嘉蓓呵护”“点亮火把”未检品牌,织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转战民行检察,她深耕 “检护民生”,依托支持起诉、府检联动,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群体维权,用心办好每一件民生案件。她以法治为炬,兼顾办案力度与司法温情,用坚守展现新时代巾帼检察官风采。

榜样领航:薪火相传,续写乐师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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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乐师校园走向法治一线,佘京晏校友以初心铸忠诚、以温情护民生、以实干绽芳华,完美诠释了新时代女性自强不息、奋勇争先的巾帼风采,也彰显了乐师学子担当有为的精神风貌。

愿乐师学子以榜样为炬,汲取奋进力量,坚守初心、逐光前行,在各行各业发光发热,不负时代、不负韶华,续写属于乐师人的精彩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