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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地合作与教育发展基金会党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和服务承诺制度
日期:2023-03-11    浏览量: 次    作者:

为充分发挥党员在基金会工作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更好的“诚信做人、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对每位党员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进一步完善基金会党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本支部特制定共产党员公开承诺和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原则

  以建立党建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为基础,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关系,拓宽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更好地“诚信做人、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承诺内容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提高党员自警自律意识,争当先锋模范的领头人。
  2、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服从党员标准化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思想和承诺书执行情况,认真钻研岗位专业知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不迟到、不早退,吃苦耐劳,工作主动,团结互助,合作共事,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3、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征询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锐意进取,大胆工作,奋发有为,取信于民。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
  三、监督和考评

  党支部制定党员考评制度,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半年一考评、一通报。度考评按照半年考评总结,再进行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