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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派干部到沐川县挂职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28    浏览量: 次    作者:伏雪涛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从省、市两级增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通知》(川组通[2024]4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从我校增派3名干部到乐山市沐川县挂职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现任年轻干部(含教师、教辅人员,在编在岗人员)。

二、挂职时间

本次选派干部挂职时间为2年,即从20247月到20267月。

三、挂职岗位

本次选派干部到沐川县永福镇担任驻村工作队员。

四、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党员优先

(二)工作能力较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

(三)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四)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五)对乡村振兴工作有基本认知,能够胜任定点帮扶相关工作。

五、选派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原则选派。有意报名的人员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帮扶挂职干部报名表》(附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签署意见盖章,于73日前报学校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办公室。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办公室会同党委组织部人事部根据选派条件要求组织选拔,确定拟选派人选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六、组织管理

(一)挂职干部的管理由我校和沐川县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沐川县负责。

(二)挂职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原职务不免,原有各项待遇不变;挂职期间在学校正常的职称晋升、提拔使用不受影响,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挂职期间的生活补贴等待遇按照学校有关干部挂职待遇执行,交通差旅费等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181 号)执行。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帮扶挂职干部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人事部  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办公室

                                2024627

 

 

 

 

 

 

 

 

 

 

 

 

 

 

 

 

乐山师范学院帮扶挂职干部报名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专业技

术职务


健康状况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联系电话



家庭主要

成员基本情况




* 备注:将报名表发送至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办公室邮箱:difhzc@163.com